工作城市:广州市
职称要求:副高级职称
性别要求:不限
企业性质:公立
专业要求:精神科
工作经验:2年以上
招聘人数:1
学历要求:硕士
职位类型:精神心理科
1.负责精神病及心理诊疗工作;
2.专业是: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(A100205)/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(专业硕士)(A100223);
3.取得精神病学(含心理卫生)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;
4.具有3年及以上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精神病与心理诊疗工作经历;
5.45周岁以下。
私密医生 <广东>
心理科住院医师 <广东>
精神心理科副主任医师 <广东>
精神心理科副主任医师 <广东>
临床心理科医生 <广东>
精神科学科带头人(副主任医师) <广东>
疾病管理师(心理方向,双休) <广东>
心理科副主任医师 <广东>
精神科主治医师(广州) <广东>
心理科医生 <广东>
精神医学科医师 <广东>
精神病学医师 <广东>